Friday, December 3, 2010

全民新秀K歌大赛 - 评分标准与制度

评分标准
音质-20%(包括音色,音准,音长)
节奏-20%(包括拍子与速度)
感情-20%(包括脸部表情与声线情感的整体表达)
台风-20%(包括肢体语言,舞蹈,表情,仪态,舞台动作魅力与感染力)
咬字-20%(包括咬字清楚,语调和特殊的情感的表达)
满分为100%

比赛制度

初赛(7/12/2010 - Parkcity mall 6.30PM)

1.每一位歌手选唱一首歌曲。
2.经由评审老师评分,男女两组个别选出得分最高的前八名参赛者进入决赛。

决赛(18-12-2010 - Everly Hotel 千禧礼堂 6.30PM)


1.每一位歌手选唱一首歌曲。
2.经由评审老师评分决定,男女两组个别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参赛者进入总决赛。
3.得分排在第四和第五的歌手待定。
4.得分排在第六,第七与第八的歌手提早出局。
5.待定的两位歌手由大众评审投票决定,选出一位进入总决赛,另一位则出局。
6.总决赛,每一位歌手再选唱一首歌。
7.由评审老师评分决定,得分前两名的歌手代定夺冠亚,得分第三和第四代定夺季殿。
8.由大众评审决定季殿军得主,评分标准为每一位大众评审的一票为10分,网路投票为每十张
   为一分,总得分最多者为季军。
9.由评审老师商议决定,获得一致或多数票者为冠军。
10.网路最佳人气男女歌手奖,完全由网路上的投票统计而得,得分最高者为优胜者。

重要声明

1.现场得分全权由评审老师评分决定,歌手与大众评审无权过问。
2.主办当局包括筹备会主席与其他单位人员绝对不干扰及干涉评审老师与大众评审们的决定。
3.网路投票完全公开给予大众参与投票,歌手,评审老师与大众评审团无权干预,全权由主办
   当局负责。
4.网路票选活动将有四人小组负责进行与相互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节目总策划邓晋辉,秘书谢
   凤玲,竞赛组之沈惠敏及林志航。
5.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或撤换任何一位大众评审成员而不需给予任何理由。
6.主办当局保留任何修改,删除,或增加比赛规则与评分制度之权利而不需另行通知。